关于“美赞臣”提出异议——异议答辩成功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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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北京中商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申请人(以下简称为“答辩人”)委托,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商标局关于“BEIZANCHEN”商标(以下简称为“被异议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及美赞臣美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异议人”)的《商标异议书》副本,根据异议人的陈述,最终准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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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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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商国标分析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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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赞臣公司简介早自 1905 年创立至今,美赞臣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作为全球知名的婴幼儿营养品品牌,致力为全球婴幼儿提供科学营养,给他们带来一生最好的开始,是美赞臣矢志不渝的使命。目前,美赞臣生产的 70 多种营养产品行销 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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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拼音与中文分析

被异议商标字母部分为拼音结构,与其中文商标“贝赞臣”对应,即“bei zan chen”三组结构,遵循中文发音规则;

引证商标一、二字母部分均为英文单词,均为“mead johnson”,遵循英文发音规则,呼叫为[ miːd ][ ˈdʒɒnsn ];引证商标五英文结构十分复杂,包含“mead johnson”、“nutrition”、“phenyl—free”结构,各部分呼叫分别为[ miːd ][ ˈdʒɒnsn ]、[ nuˈtrɪʃn ]、[ ˈfenəl ][friː];

故而,答辩人认为,双方商标在字母结构上完全不同,属于不同的语言体系,字母构成、呼叫均存在巨大差别,必然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


从商标含义分析

被异议商标由拼音构成,分身是对其在先注册的“贝赞臣”汉字商标的系列对应,“贝”即宝贝,“赞”即帮助、夸奖,“臣”为谦称,整体寓意答辩人产品对消费者相关营养补充、消毒净化等各种需求的完美帮助;

引证商标系列的汉字结构为“美赞臣”,本身是其英文“mead johnson”的音译对应,而“mead johnson”是异议人公司的创始人;

综合上述分析,答辩人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一至六之间在整体外观构成、呼叫、字母组合、含义等方面均存在巨大差别,并不存在任何对应关系,并不构成近似商标范畴。故核准注册。

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专业的人来做,如有商标问题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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