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通知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委托北京中商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依法代理申请人向贵委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最终贵委核准申请商标“
”在指定商品30类上予以初步审定。

图形商标的驳回复审,何为显著识读文字,从而初步审定
![]() 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驳回通知不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委托北京中商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依法代理申请人向贵委提出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最终贵委核准申请商标“ ![]() ![]() 初步审定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应认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其次应从商标本身的形、音、义和整体表现形式等方面,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并采取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断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1.从整体外观看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1、2“ 引证商标3“ 2.将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细节进行对比分析: “燕窝”是指雨燕目雨燕科的部分雨燕和金丝燕属的几种金丝燕分泌出来的唾液,再混合其他物质所筑成的巢穴。“燕盏”是做成鲍鱼壳形状的燕窝,实际销售中的照片“ 3、从读音方面分析 申请商标“”的汉字部分是“发市”,读音为“fā shì”;
引证商标1、2“”汉字是“好燕坊”,读音为“hǎo yàn fāng”;
引证商标3“”汉字是“马御燕”,读音为“mǎ yù yàn”; 综上可以看出,申请人与各引证商标注册人均来自不同行业,无论服务的功能、用途,还是销售渠道、销售场所,均没有任何相近之处,因此消费者无法同时接触两种品牌产品,更不会造成误认误购,且商标本身差异较大,消费者完全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因而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共存不会影响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故,申请人特恳请钧委从保护商标注册人合法商标权利的角度出发,对申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欢迎致电咨询:010-62423601 13810432393(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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