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驰名商标的异议,冷静处理,取得准予注册

作者:中商国标
文章附图




我北京中商国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受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答辩人”)委托,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就商标局关于“蚂蚁掘金”商标(以下简称为“被异议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及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异议人”)的《商标异议书》副本,根据异议人的陈述,进行如下答辩,最终取得核准注册的决定。



核准注册

经中商国标律师分析认为: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7会计,3504人事管理,3505商业企业迁移”部分与引证商标一、二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2商业评估,3503替他人推销,3507会计,3509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3504人事管理,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1广告设计,3509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3501广告”部分与引证商标三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2商业评估,3503替他人推销,3507会计,3504人事管理,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1广告设计,3508寻找赞助,3501广告”部分与引证商标四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5商业企业迁移”部分与引证商标五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7会计,3504人事管理,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8寻找赞助”部分与引证商标六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4人事管理,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8寻找赞助”部分与引证商标七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3替他人推销,3509药品零售或批发服务,3509药用、兽医用、卫生用制剂和医疗用品的零售服务”部分与引证商标八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2商业评估,3503替他人推销,3507会计,3505商业企业迁移,3501广告设计,3508寻找赞助,3501广告”部分与引证商标九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依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被异议商标指定商品中3503替他人推销,3504人事管理”部分与引证商标十、十一指定商品并不属于类似情形;

结合异议人的陈述及证据可见,异议人主要经营在金融服务领域,其实际在第35类上述服务中并不存在较大规模的实际经营,对于第35类广告、推销、商业管理等方面并不存在较大知名度。


《商标审查标准》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但商标首字读音或者字形明显不同,或者整体含义不同,使商标整体区别明显,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例如:

从商标含义分析

被异议商标“蚂蚁掘金”,该商标为答辩人“蚂蚁城”系列的衍生商标,答辩人这一系列商标的设计源自蚂蚁本身的特征:“蚂蚁”本身的含义固定,指的是一种昆虫,而答辩人选择“蚂蚁”是因为这种生物的特性:蚂蚁是建筑专家,蚁巢内有许多分室,这些分室各有用处蚁窝牢固、安全、舒服,道路四通八达,错综复杂“蚂蚁城”展现的形象与煤炭企业的文化内涵高度契合(“蚂蚁”与“矿工”,“蚂蚁城”与“地下矿场”形象切合);“蚂蚁”所代表的团结、勤劳、奉献、勇敢等品质与淄矿传统企业文化一脉相承,符合“谋事在人,成事在干”的企业哲学;

“蚂蚁掘金”在“蚂蚁城”的基础上,代表了淄矿通过团结、勤劳、奋斗获得财富;

引证商标一至引证商标十一的核心为“蚂蚁金服”,指的均是由异议人提供的各种金融服务;

因而,答辩人认为,双方商标在含义上存在明显差别,并不构成近似商标。

  依据《商标法》注册原则,只要商标本身具有一定的显著性并不与在先商标权利冲突,就可以完成注册,就本案而言,“蚂蚁*”并不是商标不予注册的必然条件,现将部分第35类“蚂蚁*”商标列举如下:

商标

注册号

注册人

注册时间

蚂蚁鸟

10982900

钦州市百度商贸有限公司

2013-09-21

蚂蚁聚

30018579

申秀凤

2019-04-28

蚂蚁券

35377196

广州二点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9-12-14

蚂蚁经服

19713422

南京红柿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7-08-21

蚂蚁创富

18428443

山东省指北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03-07

蚂蚁创智

30244690

济南蚂蚁创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19-05-14

蚂蚁探宝

25316445

宁波高新区零零七工业设计有限公司

2018-11-07

表仅为第35类服务项目上注册的“蚂蚁*”商标其中的一部分,均为有效注册商标,与本案被异议商标情况完全一致,若依异议人的理由,则上述商标均不应予以注册;显然,即便商标包含“蚂蚁”,但只要拥有特定寓意,足以使商标与在先商标区分,就应当被核准注册,;

   

综上,答辩人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且以诸多在先注册的“蚂蚁*”商标为例,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并未构成对异议人商标权利的侵犯,没有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之相关规定,理应予以核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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